增强纪律定力 守住行为底线

期次:第13期    作者:卢雄昌   查看:529

  根据中央团校秋季学期主体班次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安排,近日围绕“懂敬畏”专题我们开展了深入研讨。通过研读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后,更使我切身感受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务必从严自觉要求自己,树立规矩意识、增强纪律定力;敬畏党纪国法,守住行为底线。
  一、树立规矩意识,增强纪律定力。新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三编十一章142条,界定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为全党列出了纪律底线,同时也把党员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我为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精神实质,同时,还专门细读了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学习,深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的基本行为规则,自己务必首先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增强党的纪律规矩意识,把党的纪律时刻悬在心上,坚决守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的行为底线。当下,我们面临的环境是复杂多变的,面对的各种考验是激烈严峻的,如果政治立场不坚定、组织纪律不严肃、价值认识不清醒,就会逐渐漠视、甚至践踏党规法纪。从中纪委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中不难看出,一些违纪违法人员就是因为理想信念缺失、人生价值扭曲、规矩纪律意识淡薄,把纪律规矩束之高阁、胆大妄为不知敬畏、私欲膨胀腐化堕落、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最终成为阶下囚。我们在任何环境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严明的纪律意识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纪律定力,经得住“糖衣炮弹”的进攻。
  二、敬畏党纪国法,守住行为底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深刻体现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员不同于普通公民。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党员干部务必全面遵循、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自觉做到心中有规矩、知行有敬畏,自觉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弘扬优良传统作风,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守住党员行为底线。作为一名团县委书记,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是一名党员,要做到在党言党爱党,为党奉献,自觉按照党组织的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深刻认识到党纪在前,党纪严于国法,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要清醒认识到,在我们工作活动范围的边界,有着不可碰触的“高压线”,有着不可逾越的“雷池”,有着不可超越的“红线”,需要坚持原则,勤政为民,清正廉洁。这要求我们敬畏组织纪律,加强党性修养,在各种诱惑面前,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摒弃急功近利的思想,正确对待个人的得失和升迁荣辱,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应有的自觉认识,坚决守住行为底线。
  三、勇于干事创业,务实担当作为。现在作为单位“一把手”,组织上寄予了更大的期望,因此,事业上需要更有担当,更加拼搏奉献,务必使自己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醒,务必时常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勤照镜子,多正衣冠,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作为团县委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不仅自己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全面贯彻纪律处分条例,而且还要坚决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切实担负起、落实好主体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努力向党的好干部好同志学习,学习他们勤政为民、忠诚坚定、清廉一生的高贵品格;以革命先辈为榜样,学习他们公而忘私、大公无私、不畏艰险的博大胸怀,努力在工作上勤恳务实,忠诚为民,以勤勉忘我大公无我的意志践行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让我学到更多的是懂敬畏、守法纪的可贵,更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化的可危、理想信念动摇的可悲、纪律规矩败坏的可怕、处事行为失范的可恨;更加明白作为新时代的党员领导干部,始终要坚持不触底线、不越红线,时刻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将遵守党规党纪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党纪国法的模范遵守者、坚定维护者和有力践行者。
  
  【作者系2019年度全国团县委班子成员培训班(第11期)(新任职)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