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何以能横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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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奥林
近日,横行乡里十余年的“村霸”吴树军受到了法律惩处。吴树军对上敲诈政府、对下欺压百姓,仗着“兄弟”众多,横行乡里。2002年以来,吴树军向金家镇政府强行索要扶贫款、文化站“工资”,索得1.64万元,并以所谓借贷形式向丁家村委会强行索要3100元,共计1.95万元。2016年,吴树军强行耕种本村村民伦淑坤名下的承包地2.9亩,并将收益据为己有。在笔者看来,“村霸”横行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村霸”横行无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一方面,自古以来老百姓对“村霸”都是敢怒不敢言,凡事都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形成了不敢与“村霸”作斗争的“潜规则”,这促使“村霸”们更加为所欲为。另一方面,村民举报的成本太高。如果村民举报“村霸”失败,“村霸”出于维护“地位”和仇恨的心理,一定会对村民进行打击报复。如果村民举报成功,“村霸”也一定会想方设法躲避法律的制裁,即使被制裁后可能也会千方百计打击举报人员。因此,不管是举报成功与否都会遭受打击报复的现实情况,让村民们不敢举报,让“村霸”得以逍遥法外,毫无顾忌。
  “村霸”为所欲为,丁家村委会、金家镇党委难辞其咎。村委会作为村民选举出来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本应为村民排忧解难,维护好社会治安,解决群众难题,但是丁家村委会却对敲诈政府、欺压百姓的“村霸”不作为。镇党委也应该主动“跑遍所有的村”,主动与老百姓拉近距离,掌握真实情况,了解老百姓亟需解决的困难。也许有人会说,因为“村霸”势力太大,村委会、镇党委也无能为力。但在笔者看来,无能为力是不作为的托词,即使村委会、镇党委不能解决“村霸”问题,那也应该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问题,请求帮助。“村霸”能横行乡里十余年,至少可以说明该村委会、镇党委没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归根结底还是不作为。
  “村霸”横行的原因不是单一的。既有相关部门的失职和不作为,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原因。只有持续不断将执纪问责的压力向基层传导,并形成能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制度,才能由遏制、震慑“村霸”转为彻底解决“村霸”问题,才能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