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奇:朝鲜研发核武器涉及的国际法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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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文奇,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年在美国完成博士后研究回国并开始在中国外交部条法司任法律外交官;1994年应聘前往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工作,历任法官助理、检察长办公室法律顾问、上诉检察官等职。现任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亚洲国际法学会执行理事。PhilipC.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中国赛区创办人。
!!朝核问题如此受到关注,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涉及到国家安全这一国家生存发展的核心问题。考虑到核武器巨大的杀伤力,朝核问题的紧迫性不言而喻。
  虽然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已成为各国共识,但根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国家与生俱来就拥有自卫的权利。早在1996年,国际法院对“威胁使用或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的咨询意见便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在一般情况下是违反国际法的,但面对国家生死存亡的特殊情况,可阻却违法性。
  从国际人道法层面来看,使用核武器的违法性较为明显。由于核武器的大规模杀伤性,在波及范围内会产生同等破坏效果,无法区分战斗员和平民,违反了国际人道法的区分原则;核武器的使用带来的灾难性影响远远大于该国所取得的利益,违反了国际人道法的比例原则。
  对朝鲜研发核武器的合法性可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作为主权国家,朝鲜有权研发核武器。再者,主权国家的国际法义务来源于其自身的同意,而自 2003年朝鲜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以来,朝鲜目前并未签订任何限制核武器研发的双边或多边条约。但另一方面,作为联合国成员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朝鲜负有“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义务,并且应该遵守安理会做出的禁止发展核武器的决议,所以其研发核武器的行为已违反了国际法。
  对美国来说,随着朝鲜核武器研发进程的不断推进,朝核问题也成为特朗普工作的重中之重。截至目前,美国已经采取了多方面的行动:国际层面,在美国担任联合国安理会轮值主席期间,美国国务卿亲自主持会议商讨朝核问题。会议上,美国不断向我国施压,要求我国严格执行安理会决议,停止向朝鲜供给煤、油、气资源;美国政府层面,特朗普近日特地邀请百名国会议员到白宫共商对朝政策,并在中央情报局首次专门成立朝鲜问题中心。而对我国而言,和平稳定高于一切。谋求朝核问题的和平解决符合我国根本利益。我国在朝美两国之间积极进行“穿梭外交”并促成了首次 “三方会谈”,展示了我国在和平解决朝核问题上不可忽视的贡献。同时,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中国在解决朝核鲜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摘自朱文奇教授5月15日在我校德恒国际法名家讲堂上所作的 《围绕朝核问题的国际法博弈》讲座 整理/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