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研讨“保护青少年健康发展,呼吁全国无烟立法”

期次:第11期       查看:26

  本报讯 9月 20日上午,“保护青少年健康发展,呼吁全国无烟立法”专家研讨会在我校举办。
  我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新清,中国青少年研究协会副会长黄志坚,原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郗杰英,原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任田本淳,我校共青团理论研究所所长吴庆,我校青少年健康研究中心主任周华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监测室主任肖琳,以及来自共青团系统和全国长期从事青少年健康领域研究的30位知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发言。
  王新清在致辞中表示,2016年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条约在中国生效十周年。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控烟工作,积极推进控烟立法,大力推动无烟环境创建,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一些公共管理部门对于烟草使用对青少年健康危害的认识并不是很深刻,至今我国还未颁布严格性的控烟条例和控烟战略。《广告法》很早规定了禁止烟草广告,但一些隐性的烟草广告还屡屡出现,这对于青少年来讲都是危害。希望通过专家学者的建言献策,会议能够取得有益的研究成果,能够对我国的控烟,特别是涉及青少年健康方面有关政策的确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重点探讨了团组织在禁烟中应该发挥的作用。周华珍介绍了《国内外近30年青少年烟草使用流行趋势》。调查发现,近30年,国内青少年群体在烟草使用方面呈现出三个特点:青少年吸烟以男性为主,青少年女性吸烟率呈上升趋势;青少年吸烟率农村高于城市;青少年尝试吸烟的年龄逐渐提早。黄志坚认为,要把控烟工作纳入法的轨道,尽早出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法规。杜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严格控制青少年的烟草消费。郗杰英认为,共青团作为群团组织要在青少年控烟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青少年办实事,维护青少年权益。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青少年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要与其他部门合作,促进完善立法和严格执法。吴庆表示,共青团要把青年的需要和青年现在的状况告诉给制定和推动政策的机构。在社会空间,共青团能引领社会青年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控烟监督中来。在传播空间,要更好地利用微信等传播媒介。 (图书馆)